根据法大《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定》、《纪检监察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管理细则》的要求,我院对2024年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和考试条件
考试对象为符合资格考试条件的2022级、2023级国家监察学、诉讼法学(监察法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并修满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资格考试。
二、 考试内容和形式要求
(一)资格考试主要考核博士生是否已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研究方向的专门知识,是否已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已具有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科研工作所需的写作能力、综述能力、创新能力。
(二)博士生资格考试分两场进行考核,现场闭卷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三、 考试评定
(一)资格考试的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资格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两场闭卷考试成绩均及格的为资格考试合格。资格考试评定等级为合格的,方可进行中期考核、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等后续培养环节。
(二)初次资格考试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博士生,可在资格考试后的3个月至1年内申请参加第二次资格考试,具体时间由培养单位和专业自行安排。
(三)因故不能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应当在培养单位 规定的资格考试时间的两周前,提出延迟参加资格考试的申 请,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后,参加下一次资格考试。延迟资格考试只可申请一次。
未经批准且不按所在培养单位要求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当次资格考试的评定等级记为不合格。
四、 资格考试工作时间进度安排
1.11月7日发布2024年博士生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2.11月27日前,修满规定的学分的博士生提交《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由联络人收齐交到科B353。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博士生资格考试。
3.12月4日博士生资格考试。科目一考试时间:8:30-11:30。科目二考试时间:13:30-16:30。考试地点在学院路校区教学图书综合楼,具体教室在正式考试之前一周通知。
4、12月10日前,完成博士生资格考试结果报告。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58902802
纪检监察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